这里面要分成两类情况,一种是股东在公司法规定或章程约定的期限内未足额出资,另一种是在公司法规定或章程约定的期限外未足 额出资。一、股东在公司法规定或章程约定的期限内未足额出资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成立后,出资人取得股东资格,享有公司股权。因此,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约定的期限内尚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按照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其所持股权。对于尚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在转让股权时,有义务将其未完成出资的情况,以及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告知受让方,受让方应当向公司承诺在成为公司股东后承担继续缴资的义务。 二、在公司法规定或章程约定的期限外未足额出资的情况 如果超出了《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未足额缴纳认缴出资的股东需要转让股权的话,则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才可以办理转让手续:(一)出让方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二)公司申请办理减资手续,使之符合法律规定;(三)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在法定的出资时限内重新约定缴资时间违反《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时限的除外);(四)由受让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若转让双方约定由受让方履行缴付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的,经公司其他股东同意,可在受让方股东按章程规定缴纳出资后,一并办理股东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同时,受让方股东应承诺承担出让方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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